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业务专题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关于拟不同意中节能(广西)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延期贮存的公示

2020-06-12 17:23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中节能(广西)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厅提出危险废物延期贮存的申请。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于2019823日到期,申请延期贮存的危险废物种类多,部分属于剧毒类品种,且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证的时间尚无法确定长期贮存存在泄漏、失窃等隐患为减少危险废物长期堆存环境风险及安全隐患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不同意公司89.41废机油(HW08)、0.2吨含重铬酸钾废液(HW49)、1.58吨实验室废液(HW49)、11吨废乙醇(HW06)、6.16吨废过滤布(HW49)、0.000022吨氰化物(HW49)、28.98吨罐底油泥(HW08)、0.5215吨废无机试剂(HW49)、0.00027936吨氯化汞(HW49)、0.00022162吨氯化高汞(HW49)、0.3575吨废无机试剂(HW49延期贮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涉及直接重大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一、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厅接受对上述审批意见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联系电话:0771-5355010(兼传)

三、电子信箱:gxgtc2019@163.com

四、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

五、邮政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612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