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业务专题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关于拟同意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公示

2020-07-14 16:12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单位名称: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河池市南丹县车河镇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

三、设施地址:河池市南丹县车河镇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

四、经营类别、方式及规模:HW29含汞废物(321-103-29)、HW31含铅废304-002-31421-001-31384-004-31) 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321-002-48321-006-48321-010-48321-013-48321-014-48321-016-48321-018-48321-019-48321-029-48321-021-48、含铅玻璃HW49900-044-49)。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和利用;经营规模为:15.1万吨/(核准经营类别代码及规模详见附件)

、有效期: 1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1-5355010

   箱:gxgtc2019@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714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