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单位名称: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河池市南丹县车河镇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
三、设施地址:河池市南丹县车河镇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
四、经营类别、方式及规模:HW29含汞废物(321-103-29)、HW31含铅废渣(304-002-31、421-001-31、384-004-31)、 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321-002-48、321-006-48、321-010-48、321-013-48、321-014-48、321-016-48、321-018-48、321-019-48、321-029-48、321-021-48)、含铅玻璃HW49(900-044-49)。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和利用;经营规模为:15.1万吨/年(核准经营类别代码及规模详见附件)
五、有效期: 1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1-5355010
邮 箱:gxgtc2019@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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