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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扶绥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公示

2020-07-15 10:2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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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扶绥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厅提交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单位名称:扶绥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单位地址: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扶绥县海螺水泥厂区

三、设施地址: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扶绥县海螺水泥厂区

四、经营类别、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种类为HW49900-041-49(沾染挥发性重金属、高氯、高氟物质的废弃包装物和废活性炭、污泥除外),经营规模为2万吨/

、有效期: 1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1-5355010

        箱:gxgtc2019@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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