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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暂缓审批柳州市申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通知

桂环函〔2020〕1529号

2020-08-26 18:3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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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申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材料审查及现场核查,现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不满足主体工程运行需要。一是项目废水依托柳城县工业区六塘片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但六塘片区区污水处理站未正常运行,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不满足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处理要求;二是项目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未单独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过程产生含油污水存在直排外环境的风险。

(二)技术人员不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你公司提供的3名技术人员涉嫌属于挂靠性质,该三名技术人员基本未参与公司试运行期间的经营活动。不满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关于“有3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的许可条件要求。

危险废物部分经营设施与项目环评验收不符。你公司现有精馏装置(闪蒸塔和减压分馏塔)规格(闪蒸塔由Φ1.4×12.8米变为Φ1.2×12.8米、减压分馏塔由Φ1.8×20米变为Φ1.6×20米)、精馏装置含油污水去向(泵送废矿物油原料罐)以及部分油沉降储罐数量及功能与环评验收不符。

(四)生产经营管理问题。一是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验收及正常运行相关数据等材料不全,生产装置是否正常运存在不确定性;二是公司生产管理较乱,调和脱色车间无处置及产品台账记录,油沉降罐由4个(150立方米)变更为9个(10立方米至60立方米),功能发生变化,涉嫌废矿物油直接调和出售;三是生产装置产生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但活性炭投加无法满足需求,且从未更换;四是卸油平台未落实油气回收措施、漏油防控不到位五是危险废物经营记录不完善,危险废物处置台账记录部分缺失或不全,交接班记录与台账数据存在不一致情况;废矿物油入库分析指标不全。

(五)其问题。你公司存在项目生产装置及工艺设计属于补图设计或未有资质单位设计,项目废油沉降罐与成品油储罐设置在封闭厂房内,项目工程质量验收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

由于你公司存在上述问题,未能达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相关条件要求,我厅决定暂缓审批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

二、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请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督促指导整改,作好监督检查工作,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我厅

、你公司如不服本通知,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8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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