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2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暂缓审批河池市现代环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0〕1703号 |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2日 |
河池市现代环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填埋场问题。一是库区局部边坡存在塌陷下移迹象,库周出现多处裂痕情况;二是填埋场部分截排洪沟淤积排水不畅及库体外部分边坡防护未建成;三是库区边坡部分防渗膜有空鼓情况;四是渗滤液导排及次级膜间导排系统尚有滤水排出,情况不明;五是库体导排结构层采用碎石铺层,防渗膜存在易破漏风险,同时不符合《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六是填埋场及配套设施工程质量验收未完成。
(二)地下水问题。填埋场场址地下水位浅(0—1.3米),场址区域地下水导排系统不完善,地下水导排最终出口位于填埋场挡渣坝下游板究小溪河道底部,现场地下水导排口已有一半被封堵,存在洪水期地下水倒灌后顶托填埋场库底膜和渗滤液收集池底膜,导致防渗膜渗漏风险;库区地下水导排系统出口处地下水流动明显,情况不明;地下水监测井设置、井深、井直径及功能等不符合《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和《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相关要求。
(三)其他问题。一是污水处理相关辅助设施、填埋运输道路、暂存库辅助设施等未建成,工艺设备未进行空载联合试运行;二是各工序冲洗废水(液)及初期雨水进入渗滤液收集池,不符合环评批复要求;三是公司未制定各工序运营计划和现场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操作方案、生产记录管理方案及相关制度等,各工序生产操作人员未到位;四是安全填埋场分期建设,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如何链接建设未有相关说明材料。
你公司未能达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相关条件要求,我厅决定暂缓审批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
二、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请河池市生态环境局督促指导整改,作好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进行查处,并及时报告我厅。
三、你公司如不服本通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通告》(桂政发〔2020〕21号)的规定,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