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梧州华锡冶炼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单位名称:梧州华锡冶炼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西路168号
三、设施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西路168号
四、经营类别、方式及规模: 收集、贮存、利用电池制造产生的污泥和粉尘(HW31:384-004-31)2000吨,废铅板和废铅膏(HW31:421-001-31)20000吨/年,氧化锌浸出渣(HW48:321-010-48)2700吨/年、铅再生粉尘(HW48:321-029-48)400吨/年、粗铅精炼产生的浮渣和底渣(HW48:321-016-48)500吨/年、粗铅火法精炼产生精炼渣(HW48:321-018-48)720吨/年、含铅锥玻璃(HW49:900-044-49)7150吨/年,年利用含铅废物共33470吨
六、有效期: 1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1-5355010
邮 件:gxgtc2019@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