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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广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规划建设指导性建议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办函〔2022〕93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08日 |
各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
随着我区工业快速发展,全区危险废物产生量急剧增加,区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利用处置能力明显提升。但同时,我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在项目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也出现了低水平重复性建设、结构性失衡及部分危险废物类别利用处置能力严重过剩等突出问题。为引导我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实现有序健康高质量发展,现就广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提出建议如下:
一、广西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
近年来,广西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利用处置能力均有较大增长。2020年全区危险废物产生量283.32万吨,比2016年增长36%;全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能力达590万吨/年,设施能力比2016年增长316%,增幅较大。
2020年,全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类别有31大类,其中大部分类别危险废物由产生企业自行处置或利用,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合计51.09万吨。
二、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利用处置能力适配情况分析
按照现有利用处置能力和危险废物产生量对比计算,广西实际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约为利用能力的20%,焚烧处置量约为焚烧能力的2.7%。填埋处置量约为填埋能力的8.6%。
根据8%的年增长速度预测,区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在“十四五”期末仍将严重过剩,利用处置设施只能低负荷运营,并可能长期闲置,存在因市场恶性竞争导致运营管理不规范、环境监管不到位、设施损坏故障率高等风险问题。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指导性建议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及其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行业准入政策,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各有关单位及有计划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的业主要充分了解我区危险废物市场状况,科学分析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及其增长预期,客观预判项目运营前景和可行性。
各市生态环境局应会同经济主管部门积极引导辖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对区内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的许可能力已明显过剩的类别(详见附件)进行提醒,并帮助项目业主调研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状况,避免盲目建设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各市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同级行政审批部门严格相关领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附件:广西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过剩项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广西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过剩项目情况
一、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我区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能力达80万吨/年,占总处置能力的70%,可处置包括农药废物、医药废物、焚烧处置残渣、染料、涂料废物等34个大类共378小类的危险废物,但近两年来处置设施运行负荷均较低,普遍达不到20%,存在区内原料“吃不饱”问题,只能从区外跨省转移接收危险废物原料。目前,区内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恶性竞争、打“价格战”问题突出;个别项目管理粗放,甚至出现地下水重金属超标等严重问题。
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项目。我区现有的98家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单位中,除8家为综合收集单位(合计能力27.1万吨/年)外,其余90家为废铅蓄电池收集(含少量废矿物油收集)贮存,许可证核准能力达217.4万吨/年,收集能力已明显过剩。近两年来,全区98家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单位的收集量均未能达到10万吨,合计收集总量达不到许可能力总量的5%。由于收集贮存经营类别的项目准入门槛较低,民间资本盲目涌入、恶性竞争激烈等问题极为突出。
三、危险废物焚烧和填埋项目。我区现有持证危险废物焚烧单位3家,焚烧能力合计6.6万吨/年,另有在建危险废物焚烧项目6个,项目设计能力合计约18万吨/年;现有持证危险废物填埋单位2家,填埋能力合计8万吨/年,另有在建危险废物填埋项目7个,项目设计能力合计25万吨/年。目前,苏伊士环保科技(钦州)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和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填埋设施因原料不足,竣工环保验收难以开展。
四、废矿物油和煤焦油利用项目。全区的废矿物油和废煤焦油产生量分别约为3万吨/年和20万吨/年,该两类危险废物现分别有29.5万吨/年和49万吨/年的利用处置能力,已明显过剩。目前,我区现有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面临较严重的原料问题,广西田东田炼石化有限公司和广西诺思贝新能源有限公司2个项目由于收不到原料而长期停产,广西宏兴科技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因原料不足导致环保验收困难。
五、废铅蓄电池利用处置项目。我区废铅蓄电池的年产生量在25万吨到30万吨之间,现有25万吨/年的废铅蓄电池利用能力可基本满足需求。目前,防城港市、梧州市等地又已开工建设废铅蓄电池利用处置项目,利用处置能力将大幅提升并明显过剩。
六、含锌、铅冶炼废渣利用项目。目前,我区含锌、铅冶炼废渣利用能力达96.8万吨/年,但近两年接收产废单位委托处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仅10.8万吨/年,产能利用严重不足。
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全区现有16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已实现14个设区市全覆盖;正常状态处置能力170吨/日,比2020年提高1.3倍,已满足处置需求。因此建议不再新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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