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业务专题 > 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

关于拟同意广西锋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接收危险废物跨省移入情况的公示

2023-03-03 16:5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转入我区进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公示如下:

序号

产生单位

接收单位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废物数量(吨)

转移期限

1

贵州高精板带箔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锋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次铝灰

321-026-48

4400

2023.6.21

除尘灰

321-34-48

100

2

湖北鑫资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渣

321-018-48

700

2023.12.31

3

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阴极射线管(含铅玻璃)

900-044-49

2000

2023.12.31

4

文山同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梧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矿物油

900-214-08

500

2023.12.31

900-249-08

100

5

广州净海油污水工程有限公司

废矿物油

900-249-08

5000

2023.10.31

6

曲靖市驰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广西震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铅蓄电池

900-052-31

1000

2023.12.6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涉及直接重大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5个工作日)向我厅提出。联系电话:0771-5355010电子信箱:gxgtc2019@163.com,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邮政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33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