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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桂林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接收危险废物跨省移入情况的公示

2023-12-04 15:07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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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转入我区进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公示如下:

序号

产生单位

接收单位

转移期限

废物名称、类别

废物代码

数量  (吨)

1

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

桂林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3.12.31

HW02医药废物

271-001-02

400

271-003-02

10

HW18焚烧处置残渣

772-003-18

100

2

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2023.12.31

污水处理干污泥

336-064-17

80

废磷化渣

336-064-17

5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涉及直接重大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5个工作日)向我厅提出。联系电话:0771-5355010,电子信箱:gxgtc2019@163.com,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邮政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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