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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25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不同意广西百色兴和铝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巩义市绿洲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函[2015]1235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8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不同意广西百色兴和铝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巩义市绿洲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的函

2015-08-25 17:44     来源: 重金属处     作者: 重金属污染防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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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不同意广西百色兴和铝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巩义市绿洲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的函

桂环函[2015]1235号

2015年8月25日

全文下载:桂环函[2015]123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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