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25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不同意广西百色兴和铝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巩义市绿洲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的函 | |
| 发文字号: 桂环函[2015]1235号 | 发布日期: 2015年08月25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不同意广西百色兴和铝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巩义市绿洲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的函
桂环函[2015]1235号
2015年8月25日
全文下载:桂环函[2015]1235号.pdf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