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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6年10月19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博拉暨广顺化工(防城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云南省建水县建新化工冶炼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发文字号: 桂环审〔2016〕130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1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博拉暨广顺化工(防城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云南省建水县建新化工冶炼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2016-10-19 15:41     来源: 重金属处     作者: 重金属污染防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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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博拉暨广顺化工(防城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云南省建水县建新化工冶炼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桂环审〔2016〕130号

2016年10月19日

全文下载:桂环审〔2016〕13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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