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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02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安徽省蚌埠市盛信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审〔2016〕155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0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安徽省蚌埠市盛信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2016-12-02 11:31     来源: 重金属处     作者: 重金属污染防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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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安徽省蚌埠市盛信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桂环审〔2016〕155号

2016年12月2日

全文下载:桂环审〔2016〕15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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