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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15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桂林紫竹乳胶制品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贵州省铜仁银湖化工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审〔2016〕149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1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桂林紫竹乳胶制品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贵州省铜仁银湖化工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2016-12-15 11:13     来源: 重金属处     作者: 重金属污染防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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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桂林紫竹乳胶制品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贵州省铜仁银湖化工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桂环审〔2016〕149号

2016年11月15日

全文下载:桂环审〔2016〕14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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