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15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桂林紫竹乳胶制品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贵州省铜仁银湖化工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 |
| 发文字号: 桂环审〔2016〕149号 |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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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桂林紫竹乳胶制品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贵州省铜仁银湖化工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桂环审〔2016〕149号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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