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17年03月13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不同意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铅泥)转移至甘肃中色东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 |
| 发文字号: 桂环函〔2017〕429号 |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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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不同意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铅泥)转移至甘肃中色东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桂环函〔2017〕429号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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