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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广西北部湾港安船舶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的公示

2017-07-05 10:49     作者: 重金属污染防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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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广西北部湾港安船舶环保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单位名称:广西北部湾港安船舶环保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友谊路22

  三、设施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乡牛头岭

  四、经营废物类别:HW08900-199-08(除油泥)

  五、经营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处置40万吨/

  六、有效期:5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1775—2017711

  联系电话:0771-5355010

  传真:0771-5355010

  邮件:zjs1250@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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