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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7年05月25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广西钦州泰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尉氏县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审〔2017〕48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广西钦州泰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尉氏县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2017-05-25 17:27     来源: 重金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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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广西钦州泰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尉氏县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桂环审〔2017〕48号

2017年5月25日

全文下载:桂环审〔2017〕4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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