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17年11月25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广西百色兴和铝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巩义市绿洲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 |
| 发文字号: 桂环审〔2017〕246号 |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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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广西百色兴和铝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巩义市绿洲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桂环审〔2017〕246号
2017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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