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厅关于拟同意中国有色集团(广西)平桂飞碟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转移危险废物至正镶白旗宝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示
2017-12-11 11:28
作者:
重金属污染防治处
我厅受理了中国有色集团(广西)平桂飞碟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含砷烟尘(321-014-48)4.215吨、锡阳极泥(321-019-48)0.82吨、铅阳极泥(321-019-48)12.68吨、浸出铜渣泥(321-019-48)0.78吨、锡锑渣(321-019-48)12.74吨、锑渣(321-019-48)7.365吨、氯氧锑渣(321-019-48)3.49吨转移到正镶白旗宝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的申请。经审查,并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同意该转移申请。鉴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我厅拟同意中国有色集团(广西)平桂飞碟股份有限公司以上危险废物转移到正镶白旗宝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危险废物运输单位:黄石市昌盛运输有限公司,运输沿途经过贺州—永州-衡阳-长沙-株洲 -岳阳-武汉-孝感-信阳-郑州-邯郸-保定-石家庄-张家口-内蒙古正镶白旗宝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涉及直接重大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一、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厅接受对上述审批意见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联系电话:0771-5355010(兼传)
三、电子信箱:zjs125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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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