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11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广西金门建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登封市万龙危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 |
| 发文字号: 桂环审〔2017〕268号 |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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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广西金门建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登封市万龙危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桂环审〔2017〕268号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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