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业务专题 > 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

2016年度广西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情况

2017-12-13 11:07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第33号公告)要求,我厅组织我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河池、贺州、来宾、崇左等14个设区市开展2016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

  一、综述

  2016年,在环境保护部的指导下,我厅以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原则,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我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南宁市、柳州市等14个设区市扎实开展广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对考核发现的问题督查整改;各市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管理、转移审批、制定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水平和执法力度。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根据南宁等14个设区市发布的2016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进行汇总,结果如下:

  (一)工业固体废物

  2016年,广西14个设区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572.45万吨,综合利用量4317.36万吨,处置量479.27万吨,贮存量1877.57万吨,排放量0.95万吨。

  (二)工业危险废物

  2016年,广西14个设区市工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200.76万吨,处置量90.11万吨,综合利用量124.04万吨,贮存量10.56万吨,排放量0万吨。

  (三)医疗废物

  2016年,广西14个设区市医疗废物年产生量32098吨,处置量32098吨。

  (四)生活垃圾

  2016年,广西14个设区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共计592.97万吨,处置量588.91万吨,主要处置方式为:卫生填埋、焚烧等,处置率为99.3%。

  (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

  截至2016年底,全区新增5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持证单位总数达34家,形成107.67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包括年40万吨含油污水处置能力)。

  (六)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2016年,广西14个设区市共有12座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其中,危险废物处置设施2座,医疗废物处置设施9座(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同时处置南宁市医疗废物)。

  (七)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能力建设

  2016年,全区14个设区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能力建设,2个县(市、区)新增设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全区各级固体废物管理专职机构增至23个,其中省级1个(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市级14个、县(区)级8个,总编制人数142人;109个县(市、区)中93个县(市、区)设置固体废物专管员。全区固体废物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八)继续全面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2016年12月,环境保护厅组织督查考核组对广西14个市开展2016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共抽查危险废物重点单位98家,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78家,经营单位20家。考核结果表明:78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中,考核结果达标71家,基本达标7家,合格率为97.3%,比2015年提高1.6个百分点;20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中,17家考核结果达标,3家基本达标,合格率为95.5%。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