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广西宏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贵州明峰工业废渣综合回收再利用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 |
| 发文字号: 桂环审〔2017〕159号 |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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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广西宏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贵州明峰工业废渣综合回收再利用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桂环审〔2017〕159号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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