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2018-06-05 15:16
作者:
重金属污染防治处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单位名称: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河池市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
三、设施地址:河池市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
四、经营类别、方式及规模:在妥善处理自身产生危险废物仍有余量的前提下,对外经营危险废物种类及规模为:浸出渣(321-004-48)5000吨/年、含锌污泥(321-022-48)825吨/年,净化渣(321-008-48)18000吨/年(铜镉渣、钴镍渣除外)。
六、有效期:5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1-5355010
传 真:0771-5355010
邮 箱:zjs1250@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