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受理了广西埃索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0吨氧化锌浸出渣(HW48:321-010-48)转移至万载志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的申请。经审查,并商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以赣环固转函〔2018〕365号文函复我厅,不同意该转移申请。鉴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我厅不同意广西埃索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0吨氧化锌浸出渣(HW48:321-010-48)转移至万载志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涉及直接重大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一、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厅接受对上述审批意见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联系电话:0771-5355010(兼传)
三、电子信箱:zjs1250@163.com
四、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重金属污染防治处
五、邮政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