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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23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梧州市永达特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水城县发箐锌品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审〔2018〕135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2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梧州市永达特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水城县发箐锌品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2018-07-23 16:50     来源: 重金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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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梧州市永达特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水城县发箐锌品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桂环审〔2018〕135号

2018年7月23日

全文下载:桂环审〔2018〕13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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