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厅提交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扩大经营规模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单位名称: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二、单位地址:南丹县车河镇丰塘坳
三、设施地址:南丹县车河镇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
四、经营方式、类别及规模:在妥善处理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仍有余量的前提下,向外收集、贮存、利用有色金属冶炼废渣,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种类及规模(包含自产和外购的危险废物总规模)分别为浸出渣 272400 吨/年、钴镍渣15000 吨/年、污水渣15000吨/年、铟渣 5000 吨/年、铜镉渣 7400吨/年(HW48:321-004-48、321-008-48、321-013-48、321-022-48)。
五、有效期:1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1-5355010(兼传真)
邮 箱:zjs1250@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