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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广西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汇总

2018-09-29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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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第33号公告)的要求,我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玉林、贵港、防城港、百色等10个大中城市发布了2015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现将有关信息汇总如下:
  一、工业固体废物
  2017年,广西14个设区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总计5866.67万吨,综合利用量3421.79万吨,处置量820.34万吨,贮存量1778.38万吨,排放量0.28万吨。
  二、工业危险废物
  2017年,广西14个设区市工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总计223万吨,处置量69万吨,综合利用量151万吨,贮存量19万吨,排放量0万吨。
  三、医疗废物
  2017年,广西14个设区市医疗废物年产生量总计32635吨,处置量32635吨。
  四、生活垃圾
  2017年,广西14个设区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共计663.44万吨,处置量653.80万吨,主要处置方式为:卫生填埋、焚烧等,处置率为98.5%。
  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全区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总数达48家,形成174.3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六、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2017年,广西14个设区市共有15座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其中,危险废物处置设施4座,医疗废物处置设施11座(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同时处置南宁市医疗废物)。
  七、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情况
  2017年11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督查考核组对广西14个市开展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全区14个设区市达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评级为A,13个设区市企业抽查合格率90%以上。82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中,72家考核结果达标,9家基本达标,1家不达标,合格率为95%;41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中,37家考核结果达标,4家基本达标,合格率为97%。企业抽查考核总体合格率100%的有桂林、北海、钦州、玉林等4个设区市,合格率95%以上的有南宁、防城港、贵港、百色、贺州、来宾、崇左等7个设区市,柳州、梧州、河池市合格率分别为94%、8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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