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受理了广西兄弟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900吨煤焦油(HW11:450-003-11)至登封市万龙危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的申请。经审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以豫固转移函〔2018〕760号文函复我厅,同意该转移申请。鉴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我厅拟同意广西兄弟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00吨煤焦油(HW11:450-003-11)转移到登封市万龙危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洛阳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洛阳永利达运输有限公司,运输沿途经过南宁-柳州-桂林-衡阳-株洲-长沙-岳阳-信阳-平顶山-郑州-登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涉及直接重大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一、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厅接受对上述审批意见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联系电话:0771-5355010(兼传)
三、电子信箱:zjs125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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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