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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13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西瑞远陶瓷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登封市万龙危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审〔2018〕249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1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西瑞远陶瓷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登封市万龙危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2018-12-13 09:21     来源: 重金属处     作者: 重金属污染防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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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西瑞远陶瓷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登封市万龙危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桂环审〔2018〕249号

2018年12月13

全文下载:桂环审〔2018〕24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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