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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14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西正德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贵州三和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审〔2018〕268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1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西正德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贵州三和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2018-12-14 14:56     来源: 重金属处     作者: 重金属污染防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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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西正德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贵州三和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桂环审〔2018〕268号

2018年12月14日

全文下载:桂环审〔2018〕26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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