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受理了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2000吨硫化砷泥(HW48: 321-002-48)转移到衡阳志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处理的申请。经审查,并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函复我厅同意该转移申请。鉴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我厅拟同意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2000吨硫化砷泥(HW48: 321-002-48)转移到衡阳志远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杭州富阳博新货运有限公司,运输沿途经过防城港-钦州-南宁-来宾-桂林-永州-衡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涉及直接重大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一、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厅接受对上述审批意见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联系电话:0771-5355010(兼传)
三、电子信箱:zjs1250@163.com
四、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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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