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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拟同意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的公示

2019-03-11 17:37     作者: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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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厅受理了广西兄弟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处理的申请。经审查,并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同意转移申请。鉴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我厅拟同意广西兄弟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转移至河南省处理,具体见下表:

序号

移除单位

危险废物种类

拟转移量

接收单位

转移期限

1

广西兄弟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煤焦油450-003-11

2000

登封市万龙危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

2019.12.31

2

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

废硅藻土900-213-08

150

河南宁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12.30

废乳化油900-007-09

800

3

广西南宁元佳陶瓷有限公司

煤焦油450-003-11

200

巩义市亿达化工产品经销有限公司

2019.12.31

4

桂平市新金盛陶瓷有限公司

煤焦油450-003-11

300

5

桂平市高贵陶瓷有限公司

煤焦油450-003-11

200

6

广西百隆陶业有限公司

煤焦油450-003-11

200

巩义市亿达化工产品经销有限公司

2019.12.30

7

广西亚欧瓷业有限公司

煤焦油450-003-11

200

8

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

煤焦油450-003-11

200

9

广西鑫源陶瓷有限公司

煤焦油450-003-11

200

10

广西南宁武鸣启行陶瓷有限公司

煤焦油450-003-11

200

11

南宁五星瓷业有限公司

煤焦油450-003-11

200

12

广西皇宝瓷业有限公司

煤焦油450-003-11

200

13

广西南宁鑫诺陶瓷有限公司

煤焦油450-003-11

2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涉及直接重大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一、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厅接受对上述审批意见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联系电话:0771-5355010(兼传)

  三、电子信箱:gxgtc2019@163.com

  四、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五、邮政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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