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受理了柳州双木林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10000吨废铅酸蓄电池(HW49:900-044-49)转移至贵州永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的申请。经审查,并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以黔环办函〔2019〕116号文函复我厅同意该转移申请。鉴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我厅拟同意柳州双木林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10000吨废铅酸蓄电池(HW49:900-044-49)转移至贵州永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广西楚顺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沿途经过柳州-河池-黔南布衣族苗族自治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涉及直接重大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一、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厅接受对上述审批意见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联系电话:0771-535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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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