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受理了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392.834吨废铅膏废铅尘(HW31:384-004-31)、506.5665吨废铅渣(HW31:384-004-31)、104.709吨废极板边角料(HW31:384-004-31)、13.058吨废极柱(HW31:384-004-31)、171.078吨废水处理污泥(HW31:384-004-31)、125.734吨废铅蓄电池(HW49:900-044-49)、3.5吨废劳保(HW49:900-041-49)
转移至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处理的申请。经审查,并商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以皖环办复〔2019〕571号文函复我厅同意该转移申请。鉴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我厅拟同意上述转移申请。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太和县第一运输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涉及直接重大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一、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厅接受对上述审批意见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联系电话:0771-5355010
三、电子信箱:gxgtc2019@163.com
四、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五、邮政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