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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拟同意广西禾康陶瓷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至鹤壁双泉贸易有限公司处理的公示

2019-09-29 17:13     作者: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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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厅受理了广西禾康陶瓷有限公司等5企业1000吨煤焦油(HW11450-003-11转移至鹤壁双泉贸易有限公司处理的申请其中:广西禾康陶瓷有限公司200吨,广西藤县国星陶瓷有限责任公司200吨,广西瑞远陶瓷有限公司200吨,广西佳和美陶瓷有限公司200吨,广西永盈建材有限公司200。经审查,并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以豫固转移函〔2019〕786、787、788、789、790号文函复我厅同意该转移申请。鉴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我厅拟同意上述转移申请。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山东顺泰物流有限公司济源市隆安物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涉及直接重大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一、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厅接受对上述审批意见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联系电话:0771-5355010 

  三、电子信箱:gxgtc2019@163.com 

  四、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五、邮政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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