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14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辽宁虹京实业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 |
| 发文字号: 桂环审〔2020〕29号 |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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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辽宁虹京实业有限公司处理的函
桂环审〔2020〕29号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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