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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转入南宁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的危险废物公示如下(产废单位的危险废物接收计划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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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废单位 |
危险废物类别 |
数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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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 |
蒸馏残渣(263-008-04)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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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灰炉渣(772-003-18)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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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飞灰(772-003-18)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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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渣(772-003-18) |
2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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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润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炉渣(772-003-18)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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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灰(772-003-18) |
500 |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涉及直接重大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5个工作日)向我厅提出。联系电话:0771-5355010,电子信箱:gxgtc2019@163.com,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邮政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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