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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南宁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收危险废物跨省移入情况的公示

2020-10-14 09:4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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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转入南宁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期限至20201231日)的危险废物公示如下(产废单位的危险废物接收计划见附件)

产废单位

危险废物类别

数量(吨)

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

蒸馏残渣(263-008-04

500

飞灰炉渣(772-003-18

500

宿迁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飞灰(772-003-18

300

炉渣(772-003-18

2700

南通润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炉渣(772-003-18

2500

飞灰(772-003-18

500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涉及直接重大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5个工作日)向我厅提出。联系电话:0771-5355010,电子信箱:gxgtc2019@163.com,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邮政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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