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污染防治 > 监测管理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8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023年第一季度质量监督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3〕66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8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023年第一季度质量监督考核情况的通报

2023-05-18 08:0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西新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绿保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根据《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及2022年度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合同相关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自治区各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023年第一季度质量监督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考核得分情况

7家中标单位第一季度考核得分为97.0—100分,最高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得分为100分;最低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得分为97分。具体排名详见附件1。

二、各公司考核情况

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中检联公司)负责来宾和贵港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第一季度考核得分为100分。

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计量公司)负责百色和崇左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第一季度考核得分为99.8分。扣分项为实验室原始记录填写不完整。

广西绿保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保公司)负责钦州、北海和防城港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第一季度考核得分为99.2分。扣分项为采样箱未能保持干燥;在小雨时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测定溶解氧时未搅动探头;直接用手取滤膜;部分点位监测人员在水质采样时未穿戴救生衣。

广西新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桂公司)负责梧州和玉林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第一季度考核得分为98.5分。扣分项为氮气标准气体过期;无组织原始记录未及时填写气象参数及天气状况;平行样未同步分装;个别点位仪器使用记录及仪器保养记录信息不全。

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公司)负责桂林和贺州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第一季度考核得分为97.8分。扣分项为部分点位采样点位坐标录入错误或未按要求拍摄周围环境;采集地表水时存在抛撒采样器进行采样的情况;水样散乱堆放在样品箱中,未使用减震材料进行固定;测定pH值时未测试平行样;分析总大肠菌群的样品未按标准要求培养24h;原始记录缺标准滤膜和氯离子粗判原始记录。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测公司)负责河池和柳州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第一季度考核得分为97.5分。扣分项为PM10、PM2.5分析方法未加“及修改单”;原始记录样品编号涂改后未签字,原始记录与机打记录编号不一致;原始记录分析测试日期在质控报告日期之后;原始记录有效位数保留不规范,个别点位未出具现场平行样数据;在采样记录上未查询到质控报告上个别断面的全程序空白样品;质控报告只经过二级审核,未经过三级审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检公司)负责南宁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第一季度考核得分为97.0分。扣分项主要为电子版报告与纸质版报告数据不一致,氟离子积分不规范。

三、考核发现问题

一是需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部分公司未对2022年第四季度指出的问题彻底整改,如标准掌握不到位、技术操作不规范等。

二是需进一步加强规范操作。第一季度考核情况表明规范性仍是主要扣分项目。在现场样品的采集、保存和运输、实验分析的操作、质控及记录的填写等方面均存在不规范项,甚至出现数据录入错误。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中标单位要提高规范监测认识,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针对性开展整改,避免同类问题出现。

(二)各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要持续做好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各中标单位提高监测数据质量。

附件:1.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023年第一季度质量监督考核成绩排名

      2.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评分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微信
微博
客户端

智能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