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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区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环境保护部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方案

2010-11-08 00:00     作者: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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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厅工作要点〉的通知》(桂环发〔2010〕22号)文件精神,拟举办一期“全区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环境保护部门管理人员培训班”,为了办好此次培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全区各市及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管理人员(包括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厅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宣传贯彻《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全面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使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管理人员能够掌握有效性审核的比对监测、现场核查和结果评价以及相关技术知识。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督考核规程》
  (二)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内容和方法
  (三)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结果评价
  (四)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技术
  (五)水污染源自动监测技术
  (六)考察广西凤凰纸业有限公司

  三、培训对象
  全区各市及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包括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厅机关等相关部门)。考虑工作分工情况,各市及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至少应派7人参加培训,其中:环境监测单位4人(负责水、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工作各2人);环境监察单位2人;局机关1人。

  四、培训方式
  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多媒体教学,并对典型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以及相关考试。

  五、师资安排
  拟请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副总工黄勇、自动监测室副主任曾健华授课。

  六、培训时间和授课地点
  培训人数150人,培训时间四天(含报到当天)。
  (一)时间:
  2010年4月19~23日
  4月19日下午报到,
  20至21日全天授课,
  22日考察广西凤凰纸业有限公司,
  23日上午考试,培训结束。
  (二)地点:南宁市桂春路12号金满地国际大酒店
  公交线路:12、49、60、62、705、706路车到琅西市场站下即到。
  联系电话:0771-5819888(总机)

  联系人:杨秀贞、孙婷
  联系电话:0771-5850413
  传 真:0771-5850413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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