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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方案》(桂环发〔2010〕39号),自治区环保厅对全区装机容量在300MW以上的9家火电企业共18台机组进行了2010年第四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审核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2010年第四季度全区装机容量300MW以上火电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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