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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2012〕22号)、《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和《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桂环办函〔2012〕120号)要求,2012年第1季度,除去永久性关停企业、季节性停产企业、其他原因停产企业和废水不外排等不具备监测条件的企业外,全区共对459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其中,工业废水污染源272家,工业废气污染源87家,城镇污水处理厂96家)和23家重金属国控重点污染源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各界发布。
附件:1、2012年第1季度广西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统计表
2、2012年第1季度广西重金属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统计表
自治区环境监测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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