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桂环发〔2015〕394号)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要求,2015年第二季度,除去永久性关停企业、季节性停产企业、其他原因停产企业和不具备监测条件的企业外,全区共对257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其中,工业废水污染源91家,工业废气污染源5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107家)开展了监督性监测;3~4月废水重金属企业监测76家、废气重金属企业监测27家,5~6月废水重金属企业监测79家、废气重金属企业监测28家。根据《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指南》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各界发布。
附件:
1.2015年第二季度广西国控企业废水监测数据
2.2015年第二季度广西国控企业废气监测数据
3.2015年第二季度广西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
4.2015年第二季度广西国控企业废水监测数据-重金属
5.2015年第二季度广西国控企业废气监测数据-重金属
6.2015年第二季度广西国控企业废气无组织监测数据-重金属
7.2015年第二季度广西国控企业废水在线比对数据
8.2015年第二季度广西国控企业废气在线比对数据
9.2015年第二季度广西污水处理厂在线比对数据
10.2015年第二季度广西国控企业危险废物监测数据-废水
11.2015年第二季度广西国控企业危险废物监测数据-废气
12.2015年第二季度广西国控企业危险废物监测数据-无组织
13.2015年第二季度未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企业名单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