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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指南》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要求,省级环保部门要在获取监测数据20个工作日内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现将2015年第四季度(二期)装机总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监督性监测、在线比对监测结果向社会各界发布。
附件:1. 2015年第四季度(二期)装机总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监督性监测数据
2. 2015年第四季度(二期)装机总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废气在线比对监测数据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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