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相关工作部署,督促指导辖区内排污许可企业开展污染源自行监测工作,着力提升监测方案审核率、数据联网率和监测任务完成率(以下简称“三率”)。截至11月30日,全区14个设区市排污许可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三率”进展情况见附表。
附表:2021年11月全区重点管理排污许可企业自行监测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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