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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胶合板制造配套胶水生产企业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有关事项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2〕18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6日 |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请明确胶合板制造配套胶水生产企业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有关事项的请示》(南审批报〔2021〕33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来文材料,对于配套建设胶水生产线(自用且不外售)的胶合板制造企业,其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33项“人造板制造”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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