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直排入海排污口排放情况的通报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1461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01日 |
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修订版)》要求,北海、防城港、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监测第三季度日排废水量大于或等于100吨入海排污口共35个,其中直排入海工业企业排污口10个,市政入海排污口25个。
结果显示,35个直排入海排污口(北海市12个、防城港市10个、钦州市13个)均达标排放,达标率为100%,与2020年同期相比上升17.5个百分点。
请沿海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继续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巩固成效,确保入海排污口全部稳定达标排放。我厅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联系人及电话:邓博智,0771-5714523。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10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