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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商请协助开展茅尾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调查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办函〔2021〕333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1日 |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区茅尾海生态环境状况,我厅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华南所)组织开展茅尾海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调查研究工作。该项工作调查内容主要为茅尾海海洋生态环境调查,包括对茅尾海海域、自然保护区、海水养殖区、入海河流、港口码头区、沿岸城镇等进行无人机拍摄。恳请你单位予以支持,为华南所开展相关调查提供必要便利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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