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污染防治 > 水生态和海洋生态环境管理
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直排入海排污口排放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1825号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3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直排入海排污口排放情况的通报

2021-12-13 15:2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北海、钦州、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根据《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修订版)》要求,2021年第四季度北海、钦州、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监测机构对日排废水量大于或等于100吨的38个入海排污口进行监测。

监测结果表明,本季度38个入海排污口所排废水达标率为92.1%,同比下降7.9个百分点。其中:北海市监测入海排污口15个,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同比持平;钦州市监测13个,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同比持平;防城港市监测10个,废水排放达标率达70%,同比下降30.0个百分点。

防城港市超标排放的入海排污口为: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排污口,超标因子为悬浮物(超标6.00倍)和化学需氧量(超标4.16倍);大海粮油工业(防城港)有限公司排污口,超标因子为色度(超标5.25倍);天堂滩市政排污口,超标因子为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0.71倍)和化学需氧量(超标0.48倍)。

请防城港市高度重视入海排污口废水超标排放问题,查明超


标原因并加强整改;请北海、钦州市再接再厉,巩固成效,继续保持入海排污口全部稳定达标排放。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1213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微信
    微博
    客户端

    智能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