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水生态和海洋生态环境管理

2024年上半年广西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2024-08-09 09:4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2024年上半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河湖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一、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前列

2024年1—6月,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11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8.2%,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全区县级以上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部公布1—6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全区有3个设区市进入前10名,8个设区市进入前30名,柳州市排名第一,广西水质持续领跑全国。

二、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攻坚克难,推动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印发《广西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和《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两项中期评估工作。召开全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暨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现场推进会,部署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任务,推广南宁那考河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成功经验。召开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申报项目专家咨询会,对5个优秀案例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按照专家意见推荐柳州市柳江和桂林市灵渠申报全国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联合珠江流域局完成来宾、贵港、梧州等6个市重点流域规划实施情况监督帮扶。

(二)真抓实干,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水环境问题

全力服务平陆运河、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工程建设,指导钦州市完成钦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推进第二水源屯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依法审查6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撤销)方案,完成4个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完成2023年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评估及数据报送工作。联合执法局指导地方妥善解决6起饮用水水源保护信访事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会同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县城)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的函》,指导地市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水质监测,98段黑臭水体水质达标率100%。

(三)标本兼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完成珠江流域、长江流域和西南诸河等干流及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印发了《关于印发优化办理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许可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暂行)》《入河排污口审批办事指南》,规范新改扩排污口设置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健全工业集聚区和化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日超标预警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超标问题。定期通报全区127家县级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运行负荷、达标排放等情况,督促地市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汛期水环境监管,确保完成年度约束性指标。有序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固定源排污口排查,统筹实施分类系统整治,确保完成年度整治任务。持续加强工业集聚区、化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尾水达标排放。开展2024年城市(县城)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