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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直排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情况的通报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0〕2315号 |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24日 |
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规范入海排污口管理是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沿海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入海排污口的清理整治。截至2020年第四季度,广西列入原环境保护部备案的114个入海排污口已完成截流截污或取缔排污口72个。根据《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本季度共监测日排废水量大于或等于100吨入海排污口34个,均达标排放,入海排污口的清理整治达标率达100%,比2017年初查时提高58.3个百分点,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据监测,2020年第四季度我区日排废水量大于或等于100吨的直排入海排污口共34个(北海市13个、防城港市8个、钦州市13个),其中直排入海工业企业排污口10个,市政入海排污口24个,均达标排放,超标率为0。
请各有关市人民政府再接再厉,巩固成效,继续加强入海排污口的监管,保持入海排污口全部稳定达标排放。
联系人及电话:陈洋,0771-5714523。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