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南宁市良庆区固废处理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1〕22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2日 |
广西桂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南宁市良庆区固废处理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南宁市良庆区固废处理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拟选场址位于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东侧约2千米的缓坡。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危险废物接收系统、化验室、暂存库(1个丙类库)、稳定化/固化车间、污水处理站、安全填埋场、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和导排系统、渗滤液调节池、填埋气导排系统、雨污分流系统等;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焚烧系统、物化系统、暂存库(含1个甲类库和1个丙类库)、高温蒸煮系统、刚性填埋场、三效蒸发系统等。项目稳定化/固化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为4万吨/年,安全填埋场有效库容65.89万立方米,焚烧系统处理规模1.65万吨/年,物化系统处理规模为1万吨/年,高温蒸煮系统处理规模为10吨/班(焚烧炉停炉期间应急备用,主要处置医疗废物);刚性填埋场总库容约为10492立方米,处理量约为1000吨/年。
项目在厂区北侧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25立方米/日)、一套三效蒸发系统(处理规模120立方米/日)和医疗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规模35立方米/日)。填埋场渗滤液、物化车间废水和除臭废水进入三效蒸发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全部回用生产。医废洗桶洗车废水先经医疗废水预处理系统进行消毒、消氯预处理后,再与其余生产、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气浮+还原+中和+絮凝沉淀+MBR生化处理+两级DTRO(碟管式反渗透)系统+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8-2019)中表2的直接排放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中较严者要求后排入新连河。
项目拟设排污口位于新连河右岸,入河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8°23′21.12″,北纬22°24′20.16″,入河方式为岸边管道排水,排污口为工业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排污口所在的新连河属于“新连河良庆—邕宁保留区”。
二、论证范围
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受排污口影响的论证范围。论证范围为:新连河纳污河段所在水功能区“新连河良庆—邕宁保留区”,起始断面为良庆区大塘镇南荣村,终止断面为新连河入那岳河河口,河段长约19.9千米。
三、对水功能区水质、水生态和第三者权益的影响
基本同意《报告书》分析预测污染物在达标排放和事故排放时对水功能区水质、水生态和第三者权益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结论。论证结果:在项目废水正常排放时,项目外排污水各项污染物浓度均优于Ⅲ类标准,对水体污染物贡献浓度很小,预测河段水质优于现状值,不会加剧区域水质污染,对水功能区水质、水生态环境影响、第三者权益影响较小;项目废水事故排放且未采取事故应急措施时,排污口对下游水质影响较大,水质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范围为排污口下游17.8千米的新连河河段。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事故应急措施。项目在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在厂区内设置一座事故应急池(容积1500立方米,可暂存约12天的废水量)。项目发生风险事故时,未处理达标废水排入事故应急池暂存,待风险事故妥善处置后抽回污水处理设施重新处理,达标后外排。
五、合理性可行性分析
同意《报告书》对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分析。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应重视事故防范、事故应急设施建设,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防止废水事故排放情况发生。
(二)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加强项目试生产期间污水处理站处理效果监测,加强项目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和废水入河排放管理,提高流域纳污能力。
(三)项目竣工后,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工作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